2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钢丝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成果,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2%。
据悉,2015年第二季度,检查了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陕西、宁夏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0家公司制造的90批次钢丝绳产品。根据GB8903-2005《电梯用钢丝绳》、GB8918-2006《重要用处钢丝绳》、GB/T20118-2006《一般用处钢丝绳》等规范的要求,对钢丝绳产品的破断拉力、钢丝绳直径、无载荷钢丝绳直径、5%最小破断拉力钢丝绳直径、10%最小破断拉力钢丝绳直径、钢丝直径、中心钢丝直径、拆股钢丝抗拉强度、拆股钢丝重复曲折、拆股钢丝改变、纤维芯润滑剂含量、拆股钢丝镀层分量、缺丝、钢丝交织等14个项目进行了查验。
检查发现,江苏鑫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一批次鑫球电梯用钢丝绳被检出拆股钢丝抗拉强度项目不合格,江苏巨力钢绳有限公司一批次力炬一般用处钢丝绳被检出钢丝直径项目不合格。
别的,烟台市创大钢绳有限公司、烟台市圣力钢绳有限公司在检查中拒检。